关于2020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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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贸发函〔2020〕3号),经企业申报,市、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拟认定“浙江融易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为2020年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浙江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2020年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浙江众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为2020年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内,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与浙江省商务厅(机关纪委或贸发处)联系。 联系人:厅贸发处:余永胜 电 话:0571-87058104 厅机关纪委:吴剑飞 电 话:0571-87051147
附件: 2020年经评审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名单 .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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