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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大力推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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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推动消费转型、加快打造引领消费转型升级高地的决策部署,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3日前反馈至厅商贸运行处。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求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莉,15928641585 邮箱:jieli_li08@126.com 附件:关于大力推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商务厅 2026年3月3日 附件关于大力推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消费转型升级,建设引领消费转型升级高地,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决策部署,聚焦“4+1”重要要求和“132”总体部署,立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构建与多元消费升级需求相适应的管理和供给体系。到2030年,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显著增强,成为引领消费转型升级高地。 二、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加快拓展消费空间 (一)弘扬浙江美食文化。开展浙菜“五名”建设,形成浙菜品牌体系。鼓励“美食+”业态融合创新,建设浙菜美食广场等美食集聚区,发展主题餐厅、无人机配送等新模式。办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等活动。 (二)优化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推广夜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模式。完善“浙里好家政”平台,拓展深度保洁、收纳整理等新兴服务,创新“家政+物业”“家政+养老”等融合模式。 (三)打造文旅休闲爆款。做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开展“文旅消费季”“浙夜好生活”等活动。打响“诗画浙江”品牌,发展“文旅+科技”“文旅+影视”等新业态。深化“浙韵千宿”品牌建设。打造“跟着课本游浙江”“跟着考古去旅游”等研学品牌。 (四)大力发展赛事展演。引进举办国际国内高规格赛事,办好“浙BA”“浙超”等群众性赛事,培育一批主IP赛事。实施“浙里大戏”计划,布局顶流演唱会、现象级音乐节、演艺新空间等。深化“浙里演艺”“跟着赛事游浙里”“跟着演艺游浙江”,拓展“票根经济”,形成“观赛/观演/观展+旅游/研学/住宿”等生态。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培育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型展会。 (五)提升教育服务。鼓励设立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展书法、武术、民乐等传统文化培训。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艺术和劳动教育,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闲暇教育等。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 三、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六)壮大首发经济。鼓励引育国内外知名品牌和主理人品牌,打造一批旗舰店、全国首店、概念体验店。构建“首发+产业带”体系,错位打造首发经济集聚区。创新首发载体,开发“浙里首发”元宇宙空间。 (七)做强“人工智能+消费”。丰富数字内容等供给。创新云逛街、元宇宙等新场景。推广AI数字人导购,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消费”示范商圈和商业地标。 (八)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引导企业为老年群体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做强旅居康养品牌,发展旅居摄影、银发旅游等新业态。打造银发消费集聚区。扩大专业护理供给。 (九)积极推进健康消费。支持医疗机构开设新型特色专科。创新AI医疗健康服务。培育专业陪诊陪护、非急救转运等服务,探索国际医疗健康服务。 (十)加快发展情绪消费。打造情绪旅游产品,建设“心灵疗愈民宿”“观星营地”等。发展潮玩经济,开发IP盲盒、数字潮玩体验空间等。建设谷子经济场景,打造二次元品牌集聚区。支持“TA”经济,提升母婴友好商业和女性社交空间;打造电竞游戏、潮流服饰、健身体育等一站式男性消费空间;引导商圈、景区等适宠化改造。 (十一)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探索租赁经济、旧货流通、闲置物品交换等新业态,推广“线上+线下”等新模式,举办跳蚤市场等社区活动。规范网络二手商品交易。鼓励直播带货绿色产品。 四、全面提质商品消费,更好满足消费升级 (十二)集聚全球优质商品。加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助力“购在中国”。鼓励家电家居产品智能化转型。积极发展汽车后市场。推进“好房子”建设。推动重点“地理标志+”“浙产好食品+”消费。 (十三)创新国潮国货消费。深入挖掘茶叶、丝绸、青瓷等传统文化元素,打造一批浙江特色国货品牌。鼓励老字号开发城市限定款、非遗联名产品。加快“国潮+文旅”“国潮+科技”“国潮+影视”等融合发展。 (十四)满足高质价比消费。鼓励开设平价好物集合店、折扣店,发展奥特莱斯、尾货经济等业态。引导电商平台等设立“浙产好物专区”“浙江精品专区”。推动商贸企业与产业集群企业深度对接,推出更多平替、源头好物。 五、强化市场主体引育,引领消费市场变革 (十五)培育消费龙头企业。壮大一批商贸领域供应链集成商和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消费类企业。 (十六)发展平台经济促消费。推动平台经济与“商旅文体健”融合,拓展即时零售、兴趣电商等。支持平台企业和专业市场等开设线上专区、直播专场和选品中心。 (十七)开展业态模式创新。发展“小程序+服务业数字化”“社区团购+本地供应链”“共享经济+城市服务”等创新业态模式。依托“两业融合”试点,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推动智慧物流应用,部署无人物流车、智能仓储等。 (十八)加强消费品牌建设。聚焦新业态、新需求培育新消费品牌,完善品牌孵化机制。深化“浙里智造供全球”行动,分级分类打造消费名品方阵。 六、着力吸引外来消费,提升辐射带动能级 (十九)建设新型消费中心城市。开展消费“三新”试点城市建设。引导重点商圈提质升级,打造若干个千亿级商圈。鼓励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特色区域消费中心。 (二十)创新入浙消费激励措施。实施“引客入浙”计划,推动高速服务区打造成为展示地域特色、联动地方产业的枢纽型消费新场景。推动长三角消费一体化建设。 (二十一)提升入境消费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入境游特色城市、小镇等,深化应用“入浙游”智慧大模型。加速重点商圈外卡支付和多语种服务全覆盖,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扩大即买即退试点范围。 七、切实提升消费体验,打造舒心暖心环境 (二十二)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持续建设省级高品质消费集聚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下沉市场消费。打造“网红乡镇大集”,推动“游购乡村”融合。引导平台企业拓展农村地区本地生活服务。 (二十三)营造舒心消费氛围。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加强“信用+”机制建设。在重点场所增设充电设施、共享轮椅等,提供物品托管、行李直送酒店等服务。鼓励酒店放宽退房时间,增加多孩家庭房型供给。引导售票平台、景区等简化退改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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