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就《浙江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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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请书面反馈至邮箱:zjswtxfc@163.com,联系电话:0571-87057547。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求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如需转载,请及时告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附件2: 浙江省商务厅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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