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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5-00037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5-07-30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其他

《浙江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30 18: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流通发展处

一、背景和目的

商贸流通是商品流通的主渠道,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经济循环的“血脉”和“神经”,其中,批发零售业是最重要的力量。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是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紧迫任务,在更高水平促进供需有效衔接,在更大范围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国内大循环畅通和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2024年11月,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要求到2027年基本建立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2024年12月,商务部等7部门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以推进存量零售商业设施改造为抓手,打造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制定了《浙江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三部分,包括建设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成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健全城乡商业布局,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果蔬和肉类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5%和45%,托盘标准化率提高至40%左右。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国内国际融合发展,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商贸流通企业。

重点任务共六方面16条。

以高品质消费场景为引领,提升城市能级。全力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持续开展高品质消费集聚区、智慧商圈建设,鼓励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向县域扩围。

以补齐乡村短板为驱动,畅通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商业设施、供应链下沉乡镇,畅通城乡商贸渠道。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选品中心等业态模式。

以批发零售业转型为核心,推动商贸流通创新转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批发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商品市场改造,批零协同发展。以数字化为动能,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支持闲置或低效的大型超市、传统百货、专业市场等商业设施“一店一策”改造升级,发展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

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为抓手,优化商贸流通发展方式。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发展数智供应链;完善健全“11+1+N”联保联供机制,提升生活必需品供应能力。

以商贸物流整合为突破口,提升商贸流通效率。优化全省物流重点区域及节点布局,提升商贸物流服务水平。实施商贸物流数智赋能工程,提升物流标准化、绿色化、智慧化水平。

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指引,加快国内国际商贸流通融合发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增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盘活零售商业设施。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三、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方达

咨询电话:0571-8705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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