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流通消费 > 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2023年度项目调整和2024年度项目入库联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2 17: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流通处

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建设需调整的项目、2024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入库项目,经各示范(试点)县(市、区)申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会审并查重,现将我省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调整清单、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和龙头企业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

如对项目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琪文、陈亚丽,0571-87057594


附件:

1、2023年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度项目调整汇总表.pdf

2、2024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入库汇总表.pdf


浙江省商务厅

2024年3月1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