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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2-09404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06-29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其他

《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浙江省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9 14:39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现就《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浙江省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和绿色发展等大环境影响下,预拌砂浆作为建筑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材料,得到了快速推广应用。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全省预拌砂浆累计产量达5676万吨,预拌砂浆行业企业数、产能、产量和散装水泥使用量稳步增长。总的看,预拌砂浆行业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加大,行业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为“十四五”预拌砂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指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法律、政策文件、纲要的印发实施,标志着绿色建设从基本国策上升至国家战略。省商务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面开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充分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地方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相关行业研究会(协会)和部分重点砂浆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意见》,旨在对“十四五”及今后全省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安排。

促进“十四五”及今后全省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十四五”时期,我省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全省预拌砂浆行业发展条件深刻变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全省预拌砂浆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我省预拌砂浆行业标准体系还不够科学;标准有效供给不足,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响应需求的标准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绿色生产水平不高等问题仍旧突出。迫切需要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进一步明确方向、找准定位,在更高水平上全面推进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意见》起草过程

(一)广泛开展调研,了解行业现状。2021年12月份起,省散装中心组成调研组赴省内11个市、27个县,围绕预拌砂浆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初步掌握了预拌砂浆行业发展底数。“十三五”时期,全省预拌砂浆累计产量达5676万吨,其中预拌干混砂浆累计产量为5393万吨,较“十二五”增长285.20%,湿拌砂浆累计产量为166.4万立方米(折算283万吨),占预拌砂浆总产量的2.99%。预拌砂浆行业企业数、产能、产量和散装水泥使用量稳步增长。总的看,预拌砂浆行业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加大,行业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为“十四五”预拌砂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启动起草工作,充分征求意见。《意见》自2022年2月上旬开始起草,2022年4月完成征求意见初稿,5月16日—30日分别书面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行业商协会、预拌砂浆生产重点企业意见,并吸纳了对《意见》的修改意见25条。5月16日—20日在厅政务外网和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信息网向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

(三)审慎协商修改,形成一致意见。6月10日,在进行了5次修改后,中心胡兴远主任向朱军总经济师汇报《意见》起草与征求意见情况,并报厅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现初步形成了一致意见。

《意见》由省散装中心杨霖同志执笔,胡兴远主任把关,朱军总经济师审定。起草过程中,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行业商协会、预拌砂浆生产重点企业和我厅流通处、法规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描绘了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蓝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完善的预拌砂浆规划布局、装备制造、科研开发、原料供应、生产、物流及应用的产业链体系,不断提升行业低碳绿色水平,推动预拌砂浆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政府规划,市场主导;坚持全省统筹,属地落实;坚持低碳环保,绿色发展;坚持数字改革,创新驱动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措施,共五项。

(一)加强区域协调,推动产业有序发展。一是保持稳定性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保持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力争到“十四五”末县县设立预拌砂浆生产线。二是统筹均衡性发展。各设区市要根据省级规划,制订与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协调的行业发展规划,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生产企业要研判市场需求规模,分析市场需求结构,保持区域供需平衡。三是突出可持续性发展。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行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粗放增长型向集约增长型转变,推动产业向结构更趋合理、品种更加多元、市场分布更广、附加值更高的方向发展。

(二)加强规划管理,优化产业布局。一是强化产业科学规划布局。严格执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行业规划布局,坚持“以干混为主,湿拌谨慎发展”原则,新建湿拌砂浆生产项目应纳入预拌砂浆产业一体规划管理。二是推动产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智能工厂、清洁生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预拌砂浆产业低碳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鼓励企业研发新型特种砂浆,打造自有品牌,实现服务型“智”造。鼓励行业内、区域间企业资源整合,品牌联动,优势互补。三是提高产业产能利用率。坚持集约化发展的思路,在生产要素组合方式上,变粗放式模式为要素组合的集结、协调和优化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通过技术进步和改善管理,着力去除低端、无效的供给能力,增加有效供给,着力提高产能利用率,平衡市场供求关系,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推动提高行业运行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在资源综合利用上不断降低物耗水平,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效益。县级行政区域内现有产能的利用率力争达到60%以上。同时做好湿拌砂浆的市场需求分析,解决好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关系,兼顾市场的稳定性,避免重复、无序建设。

(三)加强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一是坚持标准体系建设。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坚持产品质量标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主动编制和实施“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二是严格试验室管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加强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试验环境条件,落实试验室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各类项目的检测,并按规范格式记录试验结果。三是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企业要建立预拌砂浆原材料采购、使用的台账,完善原材料质量抽检制度,实行定期抽查。鼓励优势企业建设精品机制砂基地,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加强预拌砂浆外加剂的质量管理。四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各地应按照《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落实监管常态化。强化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及时公布有关监督抽查结果,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严禁建设工程使用质量不合格产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五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生产企业要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手段,对预拌砂浆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跟踪、记录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质量安全信息,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切实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营商环境,倡导有序竞争。 一是营造有序市场环境。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引导预拌砂浆行业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外省进入浙江的预拌砂浆产品,按照浙江预拌砂浆行业管理要求平等对待。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搅拌砂浆、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程检验报告造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加强质量预警分析。各地行业管理部门要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整理预拌砂浆质量监测报告、影响分析、防御措施及应对建议等信息,及时预警、动态发布、主动应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

(五)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行业企业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推动创新与创新创业互动转变,推动技术创新、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和工艺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坚持绿色发展,提高行业企业在生产、物流与应用过程中的减碳能力。二是持续推进预拌砂浆产业清洁化生产。推动行业清洁化(地方)标准的制订与实施,持续开展行业清洁化生产排查督查工作,建立清洁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各地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加强预拌砂浆行业固体废物监管,推动行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减少粉尘污染。提高预拌砂浆行业运输清洁化水平,鼓励运输车辆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加强企业自备油库管理,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车用柴油和尿素液,确保燃油车辆达标排放。三是积极推动预拌砂浆产业数字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开展预拌砂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创新行动,促进预拌砂浆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发展。培育一批集智能生产、智能运维和智能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工厂,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运营效率、设备管理和绿色环保水平。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从责任落实、组织保障、监督检查、人才培养、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预拌砂浆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安全等属地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预拌砂浆规划、生产、质量、流通、应用等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将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纳入工作考核。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强化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的合作,整合人才培育优势资源,推动产学研结合,使企业逐步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实施企业人才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人才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鼓励人才积极参加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学术研讨会议,为人才深耕行业领域搭建平台,培育众多“中国(浙江)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相关行业协会、骨干企业要积极开展专题研讨、政策宣传,广泛凝聚促进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共识,营造全行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

四、《意见》的突出特点和亮点

一是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穿预拌砂浆行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的重要遵循。《意见》提出加强预拌砂浆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标准研究,就是要通过集成国内外最新的科技技术、专利和创新成果,促进预拌砂浆行业领域创新发展。《意见》指出主动研判预拌砂浆行业新发展趋势,加快绿色生产、物流、应用、数字化改革等新兴领域建设,就是要引导预拌砂浆企业坚持绿色发展,贯彻绿色标准,创建绿色、智能化工厂,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预拌砂浆领域节能减排,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意见》坚持开放发展,将开展区域合作,促进省内外联通,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就是要引导企业加快产业对标达标提标,推动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品牌、装备和服务“引进来”“走出去”。

二是突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意见》要求强化执行行业发展规划及标准体系,就是要通过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体系更好构建预拌砂浆发展基本盘,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只有发挥标准体系对生产、物流、应用方式变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通过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构建方便、快捷、安全的供需网络,并紧紧扭住扩大绿色建材内需这个基点,有效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动态供需平衡。只有在推动科技创新、消除技术壁垒、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质量控制与认证体系等方面对标一流,才能赢得市场认可,形成推广应用力度和应用面持续加大的局面。

三是突出对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良策的支撑,通过凝练和提升行业优秀管理经验、先进技术、科学方法,引导预拌砂浆行业领域在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下,运用先进的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提高预拌砂浆行业领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而达到引领行业创新,促进降本增效,优化市场环境,实现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意见》注重将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根据“十四五”时期我省预拌砂浆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政策引领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生产、物流及应用变革、促进建筑市场消费升级,形成未来发展趋势的产业结构、政策框架、管理体系。


政策解读联系人:散装中心 杨霖 0571-8993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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