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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2-17 17:0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散装中心

按:5月6日,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主任陈利永阅后指出:“该文分析有深度,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全省散装水泥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学习嘉兴市,积极给省里建言献策。”

随着循环经济发展和蓝天保卫战不断推进,我省散装水泥应用得到飞速发展,2019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83.01%,以嘉兴市为例,全市水泥散装率已达91.0%,连续多年保持高位并全省领先,其中嘉兴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两项投入已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20%左右。但进入2020年以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相关行业投资复工复产受到严重影响,散装水泥应用量也同步下滑,直至3月下旬,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才恢复正常。下面以一季度嘉兴市散装水泥发展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作一探讨。

一、嘉兴市一季度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态势

1、散装水泥发展主要指标呈现量下率平。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量三大指标大幅下降,其中,水泥生产量227.9万吨,比上年同期少生产100万吨,同比下降30.5%,其中散装水泥供应量206.0万吨,比上年同期少供应91.9万吨,同比下降30.9%,预拌混凝土总供应量322.5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少供应214.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39.9%,预拌砂浆总供应量22.1万吨,比上年同期少供应15万吨,同比下降40.9%。虽然一季度水泥生产量下滑明显,但水泥散装率仍达90.38%,保持高位运行,尤其是桐乡市水泥产量约占全市三分之一,散装率达到94.2%,为全市水泥散装率保持高位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部分企业散装率下滑明显,最低的水泥生产企业散装率仅为58.7%,主要原因是水泥企业供应建筑工程相对于农村小型建筑需求量下滑更加显著,农村建筑市场袋装水泥使用仍有较大市场。

2、预拌混凝土供应由低谷转入正轨。随着国家和省市出台复工复产相关扶持政策,我市、县(市、区)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积极做好行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企业加大原材料采购和储备,从全市散装水泥行业复产“每日一报”数据看,2月下旬企业开始复工到3月下旬,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随着房建投资逐步回稳,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量由同比不足2%提升到上年同期90%左右,企业生产恢复正常。

3、预拌砂浆供应量大幅下降。从一季度嘉兴市预拌砂浆应用量情况看,全市预拌砂浆总供应量下降15万吨,同比下降40.9%,其中当地应用量下降11.3万吨,下降43.9%。一是以在全省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嘉兴市某预拌砂浆企业为例,一季度供应量下降3.2万吨,同比下降68.8%;二是嘉善汉升和嘉善建通两家预拌砂浆企业将停产搬迁,预计年度将减少供应量10余万吨;三是清洁生产改造和砂浆罐改造任务繁重影响企业生产量,根据省清洁生产改造要求,砂浆企业启动改造后将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生产能力,据初步估算,影响产量至少在10%左右(约25万吨),另嘉兴市预拌砂浆企业的砂浆罐有约45%需要改造或更新,也将影响产品供应;四是随着工业厂房项目建设中钢结构使用量增加,墙体建筑减少,预拌砂浆使用量相应减少。

二、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

1、房地产投资形势不明,给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带来不确定性。疫情发生以来,对应用预拌砂浆影响较大的房地产企业投资受到较大影响,从一季度情况看,房地产投资已经面临较大冲击,企业复产形势一般。虽然国家可能会出台更多刺激投资的政策,但从国家发展导向看,扩大投资主要以新基建等基础设施投资为主,对房地产投资可能会设置一定的障碍,扩大投资对预拌砂浆使用不会带来更多增量。

2、预拌混凝土产量回升给交通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嘉兴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目标测算,后三季度全市需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3430万立方米以上,平均每月供应混凝土381万立方米左右,而上年2-4季度平均每月供应混凝土为303万立方米,在历年混凝土供应平均增长15%基础上,继续加码实现每月26%左右的增产,对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和城市交通将带来较大压力。

3、预拌砂浆自身缺陷给“禁现”带来重重困难。虽然2019年嘉兴市在强力开展“禁现”宣传、管理检查和质量抽检通报等多途径作用下,产品质量管理已处于全省领先,预拌砂浆生产供应量也显著增长,但当前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普遍存在的固有缺陷、自身扬尘控制和价格高居等问题,给全面“禁现”带来较大困难,在现有施工条件下,预拌砂浆优越性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禁现”阻力较大。

三、下阶段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建议

1、修改完善《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随着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不断推进和机构改革深化,基层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发展和管理上面临新的变化,按照依法行政、权责对应、促进发展等要求,应尽快对《条例》作修改和完善。一是增加《条例》遵循的基本原则,统领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要旨,增强《条例》的影响力和执行力;二是重新定位并明确行业发展中相关管理部门、行业企业的各自职责和要求,实现共建共管共治,促进有序发展;三是改革《条例》相关职能内容,实现依法、有效管理,如对“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免费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等进行改革调整,将“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落实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企业,实现权责一致。

2、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量回升给交通安全带来的压力。一是建议省市联动,督促有关部门出台统一的超限超载整治措施,确保散装水泥企业专用车辆在统一规范下按规定装载运输,解决专用车辆长期存在的核载容积与核载重量不一致造成的严重超载问题;二是明确第三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运输公司的监管部门,从交通管理来看,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权限监管第三方专用车辆运输公司,随着专用车辆从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中脱离出来组建第三方运输公司,成为了独立的法人,但目前未明确对专用车辆运输公司进行管理的主管部门;三是强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交通运营安全。

3、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作用。在现有的浙江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建设基础上,发挥省市已建成的智慧城管平台作用,探索研究利用互联网与已有的智慧城管平台进行有效结合,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散装水泥专用车、工程车、危化品车、校车等运输车辆综合监管平台,分行业定向监管,有关部门按职责权限依法处置,有效解决企业自身监管不力、行业监管权责不对称等问题,真正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实现监管平台共建共享共治。

4、强化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和流程控制。一是修正预拌砂浆设计规范,发挥高校、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力量,加大预拌砂浆产品应用研发投入,研究解决“抹灰用砂浆设计强度等级偏高,导致抹灰层面结构的强度明显高于墙体材料结构强度,出现空鼓、开裂”等问题,有效解决预拌砂浆产品在运输、使用阶段的扬尘、离析、空鼓等问题,加大机械化喷砂施工的产品研发,努力降低预拌砂浆产品成本;二是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加强生产全流程管理,强化售后服务,针对不同施工墙体结构对预拌砂浆进行分类配合比设计与生产供应,分类存放,做好明确标识;三是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培训,加强对砂浆企业原材料进口、出厂产品等检查,确保预拌砂浆产品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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