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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13 18: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为进一步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发展,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商务〔2021〕40号),经企业申报,市、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拟认定“浙江融易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为2021年度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浙江保宏境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21年度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版通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为2021年度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公示期内,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与浙江省商务厅(机关纪委或贸发处)联系,电话:0571-87058104、87051147。

附件:2021年度经评审拟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名单.pdf


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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