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开放平台 > 工作动态

温州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八部委正式验收

发布日期:2021-03-31 16: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

2021年3月31日,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八部委组成国家联合验收组,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对温州综合保税区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组听取了杭州海关关于温州综合保税区建设与预验收情况的汇报,依托温州综合保税区全方位实时监控设备对隔离围墙、卡口、查验场地等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视频检查。经过严格评审,验收组一致同意温州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正式验收。这标志着温州接轨全球的功能性大平台正式由保税物流中心进入综合保税区的新时代。

省政府高屹副秘书长参加了此次视频验收会议,他对温州综保区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并要求温州综保区利用此次封关验收契机,找准定位、扬长避短,坚持对标国际和开放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谋划推出一批事关特殊监管区域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举措,发挥好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一是要坚持开放引领,提升综保区发展能级。依托港口资源禀赋,深化“港、产、城、人、景”融合发展,聚焦国际供应链创新,探索建立以新贸易、新金融、新物流、新科技为主导的国际供应链创新试验区。二是要坚持项目为王,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专业招商、精准招商,聚焦国际贸易与物流产业、现代金融创新服务产业、海洋科技与智能装备产业,做好产业链拓展、创新链培育和价值链提升等工作。三是要坚持制度创新,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接轨国际通行规则的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我省特殊监管区新的竞争优势。对标自由贸易港,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

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参加了此次会议。

温州综合保税区于2020年3月3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在温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的扩容升级,规划面积1.44平方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面积1.16平方公里,围网面积0.915平方公里,二期规划面积0.28平方公里。自温州综合保税区获批后,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对口部门的全力帮助和指导下,快速高效推进海关基础设施建设,仅用56天开工建设,通过最大限度压缩工期,仅用153天就完成了主体建设,实现当年获批、当年建成、当年申报验收,并于2021年1月14日高质量通过省级预验收。

温州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正式验收,是温州对外开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速温州发展外向型经济,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温州综合保税区将立足温州实际,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展加工制造、销售服务、物流分拨三大中心业务,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保税服务业等行业项目,积极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领域深耕拓展,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对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功能作用和引领发展作用,更好地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努力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温州市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为温州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开放平台支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3月28日,温州综合保税区累计完成进出库货值约9.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27.19%,其中跨境电商业务仅用3个月左右时间就完成订单量129.57万单,实现销售额3.53亿元,分别达到2020年度跨境电商1210进口零售业务的104%和92%。


(开发区处供稿)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