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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瑞安市为“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察激励县(市)”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5 10: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电子商务处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18号)文件要求,省商务厅、财政厅经前期排摸、组织申报、联合专家评审,从电商发展整体情况、电商政策环境、人才支撑、物流基础、农村市场发展、电商扶贫、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遴选,拟推荐瑞安市为国务院督察“激励县”,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5日至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人:马丹丹   赵建华

联系方式:0571-87056297,87050852



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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