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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浙江省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2 10:4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电子商务处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和产业公共直播间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商务电商函〔2020〕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和  推荐,我厅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拟确定新禾联创数字时尚产业园等15个直播基地为2020年浙江省省级直播电商基地。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12日-1月18日(为期7天),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省商务厅电商处。(联系人:王慧芳,0571-85211101)


附件:2020年浙江省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名单.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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