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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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规范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工作,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解社会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厅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王金华 邱爽 电话:0571-87053650 87057547(传真)
附件:《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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