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省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11 10: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消费促进处

 

2020年8月7日,省商务厅在杭州召开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汇报评审会,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体育局等有关厅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专家组由浙江现代商贸发展研究院、浙江旅游科学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电力公司、美团研究院的7位专家组成。杭州市下城区等29个申报城市分别从夜经济发展现状、创建路径、地标打造和下步工作举措等方面进行汇报演示,专家们对申报城市逐个进行点评,并提出了下一步完善举措及建议。  

在后续专家集中评议阶段,专家组认真听取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关于夜间经济试点有关总体情况介绍,仔细审核申报材料,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39号)要求,结合现场汇报情况对29个申报单位逐一投票表决。按照获得7位专家中5票为通过的原则,工作人员现场唱票,确定杭州市下城区等13个城市作为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丽水市庆元县等14个城市作为省级夜间经济培育城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异议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公示期截止到2020年8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连城、潘国帅

电 话:0571-87052190 、87057568

附 件:  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拟公示名单.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8月1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