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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 | 省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日期:2020-07-16 11:56 信息来源: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

7月15日下午,省商务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专题学习会,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7月-8月,省商务厅将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三服务等活动,深刻理解把握民法典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充分体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支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切实当好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示范表率,努力展示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盛秋平主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上,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永强教授作《民法典》讲座。会议围绕“如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徐高春、张曙明2名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作了发言。


最后,盛秋平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讲了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编纂对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法治等方面都有着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学习会上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法规处接下去将7-8月作为我厅民法典宣传月,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不仅组织全厅机关学习,结合红色义工活动进社区普法,通过30多家商协会开展普法活动,各支部、处室要自己结合工作组织好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思维。

二要遵守和贯彻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专家认为,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具有基础性、典范性;以“民”命名,说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这里指出了,民法典对其他法律基础性与指导性的作用,民法典编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谋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学习会上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要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保持一致。国家机关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商务工作很多与民生戚戚相关,依法做好科学决策,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种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要与商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法典的规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当前“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稳住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基本盘,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保护,强化商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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