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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超常规举措驱动消费“马车”回归“快车道”——全省消费专班第三次工作例会专题研究促消费新政

发布日期:2020-06-03 18: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消费促进处

全省消费专班第3次工作例会于6月3日上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省政府争先创优行动工作要求,推进消费专班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谋划出台新的消费政策。省消费专班组长、副省长朱从玖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消费专班副组长、省商务厅厅长盛秋平对新一轮消费政策和消费指数调整内容进行说明。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

“政策+活动”双轮驱动 浙江消费市场在全国率先复苏

围绕如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复苏,省市县共出台各类消费相关政策186个。据不完全统计,11个地市政企联动发放消费券93.2亿元,其中财政发放26.8亿元,拉动消费308亿元。全省各地已累计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594场,21.6万家企业参与,拉动消费655亿元。在 “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下,浙江消费市场在全国率先复苏。4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额比一季度分别提高8.3%和6.0%,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营业额分别提高1.8%和4.6%,全省消费市场活力和信心较一季度明显增强,当月社零首次转为正增长,同比增长1.4%,高于全国增速8.9个百分点,领跑东部主要发达省(市),成为全国单月社零增速率先扭负为正的少数省份之一。

提高认识、巩固成效、精准施策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消费力量”

朱从玖充分肯定了各成员单位前期所做的努力和取得成效,要求各部门深挖潜力,进一步拿出干货,提出具体政策举措,支持新一轮促消费新政。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消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两会“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精神,把“着力提振市场消费”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消费专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把消费工作作为构筑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抓手;把消费工作作为保就业保民生的关键一招;把消费工作作为激发创业创新的重要引擎。

二是巩固前期消费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我省在全国最早出台《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省级层面又出台了《促进消费十件实事》《浙里来消费万企联动促万亿》等意见,各市也陆续出台了配套政策,为加快复商复市,推动消费复苏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体现在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政策力度空前、政策手段创新。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扭负为正,预计5月增速会进一步上升,消费市场复苏态势进一步巩固。

三是非常之策应对非常之时的“下一阶段”。在当前形势下,要把社零增长拉回正常的轨道,需要有超常规的举措。一要精准发力。消费政策要与“六稳”“六保”任务相结合,要充分利用数字消费券,围绕重点人群和围绕重点行业精准施策。二要突出重点。推动汽车等权重商品消费、家电等耐用品消费和5G等新兴领域消费。三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生活新服务配套基建;推动商圈、街区升级改造;支持社区商业建设。四要改革引领。提高资源供给;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做好国际国内标准的衔接与统一。五要落实保障。践行中央“两直”工作要求。做好财政保障和政策绩效评价。要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朝着二季度目标奋勇拼搏,为第三季度工作打好基础,为全省经济增长贡献力量。

研究制定“硬核”新政 “八大突破”为消费市场回暖破题

会上,盛秋平围绕制定《若干措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作说明。盛秋平指出:省消费专班针对前期政策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估,对现有消费新政迭代升级,省商务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强力提振消费信心加速消费市场复苏的若干措施(讨论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以新一轮“硬核”新政,破解消费市场复苏难题。

制定《若干措施》的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决策部署的要求;二是准确把握消费新变化、满足疫后消费新需求的重要举措;三是精准破解消费政策瓶颈、加快推动消费市场回暖的迫切需要。

关于《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若干措施》讨论稿主要围绕“五大消费”“一个保障”提出了15条政策举措,即壮大数字消费、激活传统消费、扩大新兴消费、丰富消费供给、活跃消费氛围和强化综合保障。在八个方面求突破:一是在消费券持续发力上求突破;二是在稳定汽车基本盘上求突破;三是在落实2.5天小长假上求突破;四是在壮大数字消费上求突破;五是在实施“浙货行天下”行动上求突破;六是在户外促销(地摊经济)上求突破;七是在企业纾难解困上求突破;八是在消费激励机制上求突破。


(消费促进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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