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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专班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0-05-12 19: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消费促进处

5月1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印发实施《省消费专班方案》。按照4月30日省政府二季度工作部署会“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工作要求,为统筹推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实施消费新政,省政府决定成立由朱从玖副省长任组、省商务厅牵头的省消费专班。省商务厅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强化工作统筹,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围绕促进消费“四个体系”,建立“一图一表一清单一指数”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省消费专班方案》。

方案明确:一是专班成员单位。省消费专班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22个省级部门和11个设区市政府组成。二是健全组织架构。省消费专班下设一办五组,分别是专班办公室、政策协调小组、流通消费小组、文旅消费小组、消费环境小组、统计分析小组。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政策协调小组、流通消费小组、文旅消费小组、消费环境小组、统计分析小组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牵头,省级各成员单位协同参与专班各小组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同、定期会商、清单管理、督查评价、市县联动等5大工作机制,编印《浙江省消费专班简报》,梳理“17+N”的省、市重点工作清单,绘制社零完成五色图,建立消费工作推进指数评价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的促消费新格局。

(消费促进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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