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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提振消费实施意见全国首发

发布日期:2020-03-24 17:3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消费促进处

精准聚焦“六大行动”   大力实施消费新政  

                              ——浙江省政府提振消费实施意见全国首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作出的“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等系列部署,大力实施消费新政,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将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降到最低,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悉,这是今年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提振消费专项政策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疫后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机遇期,以唱响“浙里来消费”为主线,实施数字生活新消费、繁荣商圈提能级、精品拓市育热点、造势聚客旺人气、批零改造强流通、放心消费优环境“六大行动”:数字生活新消费行动聚焦数字生活新服务、激发健康消费新潜力、拓宽智能消费新领域,开辟消费新蓝海;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聚焦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夜间经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消费新地标;精品拓市育热点行动聚焦扩大汽车消费、老字号新国货消费、进口消费、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丰富消费新供给;造势聚客旺人气行动聚焦唱响“浙里来消费”金字招牌,做强消费新平台;批零改造强流通行动聚焦深化批零改造提升、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补齐城乡消费网络短板,创新消费新模式;放心消费优环境行动聚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提振消费新信心。针对当前各地对消费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企业促销审批繁琐等制约消费提振工作的难点、堵点,《实施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三方面,提出了创新促消费体制机制、加快制定出台发放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加大商务、文旅等专项资金向消费提振工作倾斜、简化户外促销等审批事项、鼓励实行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等创新工作。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在当前全球疫情大爆发新形势下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发挥我省数字经济先发优势、抢占国内市场先机的内在需要。《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疫情好转后释放消费需求、引领升级消费、做大国内市场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由省商务厅牵头起草。下一步,我厅将牵头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各部门以数字新服务为抓手,聚焦提振消费“六大行动”,组织实施“浙里来消费万企联动促万亿消费”工程,围绕“云上消费旺浙里、让利消费惠浙里、美食消费品浙里、街区消费逛浙里、健康消费养浙里、国潮消费优浙里、夜间消费亮浙里、联动消费来浙里、出行消费享浙里、节庆消费展浙里”十大消费,掀起浙里来消费新高潮,创新政府牵头的提振消费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形成省市县纵向联动、部门横向协同的提振消费工作新格局,共同打好促消费攻坚战,为绘就新时代美丽浙江、美好生活新画卷提供强有力支撑。

(消费促进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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