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现代商贸特色镇和商贸发展示范村创建和评定试行办法》,浙江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进行了首批现代商贸特色镇和商贸发展示范村评价和认定工作。经评定,全省有23个镇、91个村入围我省首批现代商贸特色镇和商贸发展示范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8至12月14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可向省商务厅如实反映。浙江省商务厅电话:0571-87057594
附件:浙江首批现代商贸特色镇和商贸发展示范村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