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商务部制定了《202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附件:202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程序、分配原则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