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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业务主管或指导的17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

发布日期:2019-08-14 14:5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规处

近日,省民政厅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精神,公布了《2019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浙民民﹝2019﹞96号)。省商务厅业务主管的商协会、民非企业及我厅业务指导的商协会共17家被列入推荐名单。

附件:2019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厅属名单).doc


(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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