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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7845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9-07-2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形式:网站 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进出口公平贸易考核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3 08:4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贸易救济调查局

为更好地鼓励和引导我省各级政府、企业和商协会开展公平贸易工作,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出口公平贸易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150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考核评价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档:湖州市、杭州市、绍兴市、桐乡市;

二档:温州市、嘉善县、庆元县、舟山市、上虞区、嘉兴市;

三档:衢州市、义乌市、台州市、金华市、海盐县、建德市、平湖市、德清县、柯桥区、长兴县;

鼓励类:新昌县、富阳区、海宁市、常山县、安吉县。

(注:所指地级市均为市本级)

公示时间7月22日至7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7月29日前反馈至:机关党委纪委联系人:李玉林,联系电话:0571-87051147;贸易救济调查局联系人:沈文化,联系电话:0571-87051889 。



2019年7月22日                   

(贸易救济调查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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