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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力推动文化贸易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9-04-09 15: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服务贸易处

近年来,在商务部、浙江省委省政府指导下,浙江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文化贸易的意见》,全力推进浙江文化贸易发展。2018年全省文化服务进出口16.64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出口1.43亿元,同比增长24.4%;进口15.21亿元,同比增长8.8%,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一是推动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夯实文化出口基础。积极发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外溢效应”,带动5个省级文化出口基地的建设效果明显。2018年,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合作区影视出口增长迅速,欢娱影视、华谊兄弟、正午阳光、千乘影视、唐德影视等企业共出口创汇6000多万美元,占全国影视出口半壁江山,其中《延禧攻略》版权已被90多个国家和地区买下,创我国出口海外电视剧的榜首。大力推动以中央美术学院创意设计在线交易、阿里云文化数据交换、无端科技在线交易为新业态的数字文化贸易发展,初步形成了杭州西湖区数字文化贸易基础。

二是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扩大文化出口。全省出版企业先后与马来西亚、尼泊尔、吉尔吉斯斯坦等二十多个丝路国家签订了新闻出版贸易合作项目。图书、期刊等产品出口从2011年的105万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650万美元,其中不乏一批介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的主题图籍和优秀传统文化图书。2018年,浙江海宁影视国际合作区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5国签订了电视连续剧《神医喜来乐》(35集)、《全家福》(48集)的电视版权出口及落地播出项目,并投入了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译配,目前5国播出情况良好,收视率稳居前列。

三是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打造文化出口新模式。以展促贸开拓国际市场。2018年,我省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了戛纳影视节、俄罗斯国际书展等国际重点文化交易展会,积极打造“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服务贸易品牌。企业获得不少订单,开拓国际市场效果明显;推动数字出版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我省海外中小学中文移动数字图书馆开馆以来,与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相关教育机构合作,通过普及在线汉语教育,提高汉语数字教材版权的输出,2018年度浙江省海外中小学中文移动数字图书馆被评为第四届中国数字阅读大会十大数字阅读项目;推进影视数字交易。影视作品通过新媒体(移动端)交易日益成为我省影视出口企业主要贸易模式。2018年上半年,浙版电视剧《白鹿原》海外新媒体(移动端)网播量突破 30 亿次,平均单月出口金额为 600万人民币,数字交易持续提升。

四是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增强文化出口后劲。海外营销中心的建立是文化服务和出口产品本土化重要途径。我省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先后在法国建立了东方书局、在日本建立东京分社和大樟树出版社,又收购了澳大利亚新前沿出版社,同时在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台湾等地建立10家博库书城连锁店,为我省主流书籍及其他刊物“走出去”和“走进去”提供了重要的支撑。2018年,仅在台湾已实现图书销售106377册,625万元的业绩;翻翻动漫海外营销机构将作品《mia》成功登陆日本集英社APP“少年JUMP+”,并成为该平台上的首部中国原创彩漫作品。该作品在日本动漫界引起较大反响的同时,带动了“浙漫”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下步我省将继续深化推动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扩大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与商务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更多平台入围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


(服务贸易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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