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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对口办关于开展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11: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财务审计处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口办,前方工作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省市场优势,促进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地区农产品销售,推动消费扶贫和协作,引导对口地区产业提升发展,助力对口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和《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建函﹝2019﹞25号)精神,省商务厅拟于下半年在杭州组织长三角区域农产品产销对接会,以及在部分城市举办优质农产品巡展活动,届时将组织农批市场、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类公司参与对接,帮助对口地区建立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此外,还将引导企业到对口地区合作建设生产基地。为确保对接工作成效,决定开展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我省对口支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青海省海西州;我省对口帮扶的四川省11个市州、40个县,杭州市对口帮扶的湖北省恩施州、贵州省黔东南州,宁波市对口帮扶的吉林省延边州、贵州省黔西南州;我省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重庆市涪陵区,宁波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重庆市万州区;我省对口合作的吉林省。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特色农牧产品和对接企业(合作社)基本信息,以及已与浙江市场对接情况。具体包括:

1.农产品供应信息(附件1):农产品品质特色,以及生产加工、流通基础设施、市场销售等情况。

2.对接企业信息(附件2):推荐参与浙江省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龙头企业,以及产品品牌、包装、价格等信息。

3.在浙江销售情况(附件3):已在浙江省内设立销售点,或与浙江企业开展销售合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选择产品种类。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目标,从加快对口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出发,认真分析农产品销售成本,按照“市场运作能保本,产业发展有潜力”的标准,选择具有地方特色和产业发展前景,预计在浙江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的若干优质农牧产品与浙江市场进行对接。要求对接的产品须有扶贫产品标识。

(二)择优推荐对接企业。在当地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中,选择具备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工作基础,拥有较强的市场销售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龙头企业参与对接活动。

(三)配合做好调查工作。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和对口办要指定专人,指导前方机构做好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条件和我省市场需求的综合分析,做好对接准备。前方机构可商请对口地区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四)按时报送调查资料。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收齐所辖县(市、区)对口地区调查表,并以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商务厅。调查表可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www.zcom.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沈肖敏、王建浩,电话,0571-87056928、87057598,传真:0571-87057547,邮箱:442775352@qq.com



附件

1.浙江省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情况调查表

2.2019年农产品产销对接企业信息表

3.浙江省市场销售网络建设情况表(含电子商务企业)


2019年3月22日        

      


抄送:省对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庆市、吉林省、湖北省、四川省、贵州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青海省海西州、湖北省恩施州、贵州省黔东南州、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涪陵区、重庆市万州区商务主管部门。


附件1:浙江省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情况调查表












对口   地区


对口地区            牵头部门


商务等     其他部门


浙江省市县区


对口地区对接工作联系方式

-

姓名

职务

电话

浙江省对接工作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电话

牵头部门负责人




前方工作机构联系人




牵头部门联系人




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




其他部门负责人




对口办联系人




其他部门联系人








农产品类别:(鸡鸭鱼肉、蛋、蔬菜、水果、茶叶等)           

农产品供应基本情况

 

请按农产品类别分别填写,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示例:

一、大米

(一)生产情况:预计种植面积或饲养数量、年产量,以及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合作社、区域)、收成时间、品质特点等情况

(二)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仓储、物流、冷链等基础设施情况

(三)加工情况: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产品名称、知名品牌、年产量等情况;

(四)市场销售情况:农产品销售龙头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以及主要销售区域、销售价格、销售量等情况。


附件2:2019年农产品产销对接企业信息表

对口地区企业             (合作社)

地址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产品名称

认证情况(品牌)

包装规格    (克)

参考价格

供货时间

年供货量(吨)

备注
























































注: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产品尽量不要同质化。

 

附件3:浙江省市场销售网络建设情况表(含电子商务企业)

序号

浙江省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在浙江省内市场销售网络建设概况(设立销售点、与电商企业合作,以及2018年开展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等情况)



























浙江省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情况调查表.xlsx


(财务审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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