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考核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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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试点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8〕151号)有关要求,我厅开展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年终考核工作。试点工作考核小组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材料审查、约谈汇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试点方案,对项目推进情况、工作保障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试点资金使用进度和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拟确定嘉兴市等5个市、县(市、区)试点考核为优秀,宁波市等9个市、县(市、区)试点考核为良好(详见附件)。 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5日-3月11日(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省商务厅电商处联系。 联 系 人:朱曼亭 章晗 联系方式:0571-85211101 87051977 传 真:0571-87057547
附件:2018年浙江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考核结果
浙江省商务厅 2019年3月5日 (电子商务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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