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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04 17:4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流通发展处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并开展全省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8〕98号)要求,省商务厅等7部门经过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初审和推荐、第三方初评、专家评审等环节,并经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8部门审核,确定了温州等5个城市(详见附件1),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等94家企业(详见附件2)为第一批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省商务厅流通发展处联系。

联系电话:0571-87057594 传  真:0571-87058237

联系邮箱:qinqw007@dingtalk.com



附件:1.附件1第一批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公示.pdf

        2.附件2第一批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名单公示.pdf



浙江省商务厅    

2019年3月4日  



(流通发展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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