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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赴永康市开展国务院激励“典型县”调研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29 15:2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电子商务处

3月22日,根据《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经前期摸排、组织申报、联合专家评审,推荐永康市为国务院激励“典型县”。3月26日,为进一步做好“典型县”申报工作,结合我厅“三服务”工作要求,厅电商处赴永康市开展“典型县”申报指导和服务。  

工作组先后走访了方园农场、农产品种植基地、农旅融合展示区等点,详细了解和掌握永康市农村电商发展状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厅电商处相关负责人从网络零售规模、农村电商发展实效、品牌培育、电商扶贫、配套支撑和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精确和高效指导。  

下阶段,我们继续根据“三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永康市申报工作。一是加强指导和服务。我厅将以实际行动支持永康市开展国务院激励“典型县”申报工作,经常性开展工作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永康市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强化沟通和交流。针对申报工作完善交流平台和渠道,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主动对接商务部,加强上下联动。三是做好推进和落实。以国务院激励“典型县”为契机,主动谋划新举措、新手段和新载体,推动农村电商产业提质增效。


(电子商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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