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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6 09: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规处

2018年,省商务厅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2018年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改革牵引,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厅党组高度重视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谋划。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召开了2次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8年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等,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印发《浙江省商务厅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浙江省商务厅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指导全省商务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利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厅法律专题学习会制度开展厅党组会前学法,全年共开展《宪法》、《审计法》等专题法律学习3次,并积极参与全厅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参加“浙江省领导干部网络学院”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三是带头发声宣讲商务政策。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研讨班、主题论坛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商务政策,截至目前已进行商务领域政策解读宣讲6次。

(二)商务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推进商务地方立法。落实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推进《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的立法评估、调研、起草等工作。推动《浙江省开发区条例》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或代省政府(含办公厅)起草规范性文件17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要求,梳理我厅起草或代拟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8件、其他政策措施1091件,废止、修改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其他政策措施210件。三是健全商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定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拟制定厅公职律师制度和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程等,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三)法治保障改革成效显著。围绕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以“线下属地一窗受理、线上全程一网办理、后台纵横集成服务”为改革目标,推进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属地受理。将受理权委托下放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保留在省商务厅,企业可在省内任一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全省商务系统22个“最多跑一次”事项中,10项已全面实现属地受理。从6月份在全省全面推开属地受理改革至今,全省属地受理商务厅办件170件,属地受理率100%。二是推进全程网上办理。关闭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由智慧政务平台承担相关事项受理、转办、咨询等职能。依托政务服务网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商务系统全程网上审批系统,厅“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三是推进办事事项标准化。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全省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和服务指南,作为行政行为标准化依据,提高办事事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四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外贸企业“证照联办”有效落实,全年新增备案登记企业3.39万家,较上年同期增长83.9%,高于过去5年平均增幅74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系统建设,新工商登记企业可同时申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照分离”改革4个事项积极推进优化准入服务,拍卖许可事项办理时间减少了2/3,压缩至7个工作日,成品油、拍卖行业许可事项证明材料减少8项。

(四)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强商务执法监督。组织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执法岗位证件持证率达92.6%。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商务系统案卷评查,全省检查许可案卷234卷、行政处罚案卷1卷,我厅抽查许可案卷8卷、行政处罚案卷1卷,及时发现并反馈、整改存在问题。落实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受理并及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 80件。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抽查,入库应检查企业871家,实际检查企业801家,检查完成率达到91.96%。修订“黑名单”、“红名单”制度,推动信用管理与行业管理融合,选择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等行业开展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创新,依托浙江商务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开展管理。开发平台企业定制监测功能,方便业务部门开展定制化信用监测。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年4件复议、诉讼案件中,3件以有利我厅的结果结案,1件正在拟制答辩状和收集证据阶段,应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截止目前,我厅共收到429件信访件,均已按期处理完成。署名有效初信(访)事项办理无差错,未收到对终结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申请。

(五)涉外法律服务品牌成色更亮。一是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针对美国232、301、337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面向企业开展法律专题指导会30余次。在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中美经贸摩擦专题”版块,开通中美经贸摩擦应对服务热线,接受企业咨询。积极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参与美国评议、听证和游说,其中余杭家纺产品预警点、嘉兴紧固件预警点、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通过抗辩将产品排除在征税产品清单外。二是妥善应对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积极应对来自美国、印度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101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其中,印度对华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调查案等14起案件取得了终止调查等好成绩,在美国对华聚四氟乙烯树脂产品反倾销调查中获得无损害结案的全面胜利,成为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全国第一起以无损害结案的案件。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中,针对衢州柑橘出口和绍兴茶叶出口问题,经向商务部报送协调、磋商请求,通过李克强总理在与印尼总统会谈期间双边交涉,柑橘出口印尼受限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以“应对重点国家经贸摩擦”为主题,邀请省内外30多位涉外律师、专家,赴全省11个市16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讲座、培训,一对一上门走访重点外经贸企业,共为约2000家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救济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六)商务法治氛围日趋浓厚。一是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治学习。全年分别面向厅领导、厅机关干部和全省法制工作人员组织举办宪法学习讲座3期,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举办《统计法》知识讲座。分批组织厅机关公务员12期53人参加省级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开展基层商务系统审批监管工作培训,全年重点开展了法制工作培训和外资、对外承包工程、融资租赁等审批和监管事项业务培训,及省级审批事项属地受理培训等9期培训。二是推进“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通过培训、宣讲、论坛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融资租赁、出口品牌、服务贸易、境外投资、贸易救济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受众3600余人次。建立省境外投资服务联盟,邀请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服务中介的专家学者代表,采取圆桌会、服务论坛、一对一走访等方式宣讲政策,为企业献计献策。三是强化商务法治工作宣传。积极通过央广网、新华社等数十家国家和省级媒体宣传贸易救济、“云剑行动”等商务法治工作和开放型经济政策。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厅将继续认真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商务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商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依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依法服务改革。推动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属地受理改革和智慧审批事项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抓好“证照联办”“一窗一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落实。主动研究和积极应对改革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使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调整与改革要求不相符的政策文件,提出立、改、废、释建议。三是创新法治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撬动作用,推动商务法治工作创新、理念创新、方式创新、流程创新,实现“以法治保障改革、以改革推进法治”。

(二)提高商务地方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一是推进重点立法。落实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办法》和《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管理实施办法》立法。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要按照立法保障中心工作、立法进程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要求,做好立法项目评估,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报送等工作机制。落实草案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加强对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网络,着力推进新形势下商务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动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落实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和改革需求。强化对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改革和发展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商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四)加强商务行政执法。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利用信用管理平台和行业监管手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推进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和厅相关执法制度规程,进一步树立执法程序意识。加强执法事项公开,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工作,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定,促进执法规范化。

(五)做好商务普法工作。一是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按“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具体任务,在行政执法、争议处理、业务培训和对外服务过程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解读和宣讲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学法。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商务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结合重点、热点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三是突出涉外法律服务特色。做响做亮涉外法律服务品牌,继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法律服务月”活动。组建省级部门、高校专家学者、律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高水平法律服务工作团队,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研究、宣传,为基层和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应对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完善商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法律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构建商务大普法格局,为我省营商环境优化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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