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贸易 > 工作动态

张曙明副厅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发布日期:2019-12-31 16:3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12月31日上午,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实施前夕,我厅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改革办、省司法厅等省级部门,与义乌试验区管委会研究商议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公布等事宜,共同推动试验区条例贯彻落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曙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曙明指出,义乌试验区条例是我省首次为地方改革立法,试验区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向社会公布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也是省内首次。要充分根据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历次放权有关情况,按照职权法定、先易后难、分批公布、确保公开的原则,研究明确具体目录。在广泛征求省级部门意见、逐项核实明确后,尽快以试验区管委会名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八条明确,义乌试验区管委会行使国际贸易改革领域省级权限和与设区的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具体目录和实施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


(对外贸易发展处供稿)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