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流通消费 > 通知公告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30 11:3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流通发展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现将起草的《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6日反馈至我厅流通发展处。

联系人:秦琪文,陈亚丽

电话:87057594

传真:87058237

邮箱:1531217268@qq.com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浙江省商务厅    

2019年12月3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