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现将起草的《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6日反馈至我厅流通发展处。 联系人:秦琪文,陈亚丽 电话:87057594 传真:87058237 邮箱:1531217268@qq.com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浙江省商务厅 2019年12月30日
|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