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补充认定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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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创建认定暂行办法》(浙商务发﹝2018﹞143号),经杭州市、温州市补充推荐,并征求专家意见,现将第二批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补充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市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公示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联系人:楼肇良 电话:0571-87050824 传真:0571-87057547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1105室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补充认定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第二批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补充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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