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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试用二手车交易信息化管理平台

发布日期:2019-12-12 09:2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消费促进处

12月9日,浙江省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省推广应用二手车交易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下简称交易平台),部署全省推广应用交易平台工作,各地将在今年年底前开始试用平台,2020年2月份起正式使用平台进行交易办理。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二手车流通市场,近年来年度交易量超过110万辆、增速超过10%。但传统管理手段已无法与日益庞大的交易体量相匹配,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落实难,安全维稳压力大问题日益突出。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的工作要求,推进二手车交易领域“互联网+监管”,在我厅牵头推动下,省级4部门积极研究,就建设和推广应用全省二手车交易信息化管理平台达成了一致意见。项目于2018年10月份正式启动,经过近一年的开发和多次反复测试修改,于今年8月份在嘉兴开展应用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决定在全省试用。

在当前安全防范形势严峻、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提升的情况下,推进二手车交易监管信息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这也符合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行业管理方式的要求,有利于促进二手车行业信用体系形成,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振二手车消费信心,从而带动新车销售,为加快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提供助力。


(消费促进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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