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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钱江副厅长带队参加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赴上海市商委座谈交流

发布日期:2019-01-07 10: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1月3日上午,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的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安徽省政府的分管领导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建设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参加仪式并见证。来自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和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商务厅(委)负责人出席仪式。张钱江副厅长和厅政策法规处、商务研究院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仪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将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建立创新模式共推机制、信用体系共建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等,共同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要扶植、推广自贸区经验,要以更大力度清理“妨碍市场准入”的规定,在更大范围内推动资源的整合,建立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同时,在实现长三角地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向规则、标准、政策等制度性的开放努力,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最新的技术手段,提高市场一体化的质量,努力把长三角打造为国内一体化水平最高的示范区。

下午,张钱江副厅长带队拜访上海市商委,进行了座谈交流。上海市商委外资投资管理处陆健副处长重点介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情况、增设新片区和深化改革方案4.0版等。会上,双方就上海市商委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与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联动”进行了交流。

上海市商委申卫华副主任提出,上海市商委和浙江省商务厅可以联合出台关于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与浙江自贸试验区改革联动的若干意见或若干措施,加强期现联动、FT账户体系等方面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张钱江副厅长表示,希望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框架下,为促进浙江和上海间开放平台合作,重点寻求浙江自贸试验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开放合作。下一步,要落实好浙江自贸试验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联动工作,加强与上海市商委交流合作,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意见和措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政策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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