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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发展

发布日期:2019-01-03 11: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开发区处

为加快国际产业合作园发展,进一步提升国际产业合作园对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经省政府同意,12月29日,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国际产业合作园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平台建设、合作模式、产业项目、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对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件明确,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要建设20-30家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层次高、研发创新功能强、国际交流渠道畅、综合服务效率好的国际产业合作园。

文件提出,要高标准推进园区平台建设。深度研究对接合作国家生产、生活特色,落实“国际理念、国际标准、国际技术”,做好整体规划、形象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园、一院、一基金”的模式,加强与重点国家科研院所的合作,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健全国际化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园区平台功能。

文件要求,要多层次创新国际合作模式。积极争取参与国家层面双边经贸活动,建立完善高层互访机制和友城关系,深化与相关商协会、中介机构的合作关系,扩大园区影响力。构建灵活开放的运营开发模式,鼓励和引导包括来自合作国家的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文件强调,要高标准集聚高端产业项目。立足我省产业发展基础,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国家和产业,实施精准招商、精准合作,力争落户一家企业、引进一批关联公司、形成一个新兴产业。同时,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双方合作从具体产业项目向科技创新、项目孵化、人才培养、生产服务等方面延伸。

文件明确,要积极引导政策资源向国际产业合作园集聚,强化梯队建设和考核督查,建立有进有出的国际产业合作园管理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了中意宁波生态园、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新加坡杭州科技园等19家国际产业合作园。自2015年启动创建以来,我省国际产业合作园迅速发展,成为我省开发区加快转型升级、集聚高质量外资的重要载体。

一是高质量外资项目加快集聚。截至目前,全省国际产业合作园已成功引进合作国家项目880多个、投资总额超过51.1亿美元。杭州、宁波、嘉兴等地外资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不仅包括蒂森克虏伯、日本电产、荷兰锂能沃克斯等重大外资产业项目,还引进了一大批小而精、特而强的隐形冠军项目。一些区位条件较差、外资基础较弱的开发区,也依托国际产业合作园实现了外资工作的大翻身。比如,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成功引进了韩国晓星、LG等项目;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中德(长兴)产业合作园,成功引进了普锐特、AIM等一大批外资项目。

二是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深化推进。在引进产业项目的同时,各国际产业合作园与合作国家创新能力合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新加坡杭州科技园成功引进了礼来亚洲基金创新中心、SMART中国创新中心、奥克兰大学中国创新研究院、帝国理工先进技术研究院等高新技术研发类项目;中以(余杭)产业合作园与以色列米超林集团、上海创瑞投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进以色列先进技术;中韩(衢州)产业园与韩国机器人融合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韩国挂牌成立驻韩国衢州创新中心,下一步韩国机器人融合研究院也将挂牌成立驻衢州尖端技术研究中心。

三是园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打响。通过日益频繁的往来交流、不断深入的对接合作,使得国际产业合作园在合作国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比如,中荷(嘉善)国际产业合作园多次赴荷兰开展宣传推介,在荷兰引起广泛的积极的反响,并与各界人士结下深厚友谊;中日(平湖)产业园集聚了83家日资企业,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日企集聚地;镇海北欧工业园、中丹(杭州湾上虞)产业合作园的北欧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在北欧国家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开发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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