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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全省经济开发区将开展亩均效益评价

发布日期:2019-01-18 09: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开发区处

根据省政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领跑行动计划》,建立了全省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评价体系,从今年起对我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及部分参照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的单位的亩均效益进行评价。现阶段评价体系围绕开发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土地、耗能、排放、人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比和科技投入力度来设置,由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值加和研发经费(R&D)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6项指标构成,总权数100。在数据采集上主要依托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共享机制。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和指标体系完善,适时向开发区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拓展。

全省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评价体系
排序指标名称单位权数
1亩均税收万元/亩30
2亩均增加值万元/亩25
3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15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0
5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10
6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10

 

(开发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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