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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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商务建设工作水平,完善商务行政管理制度供给,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等相关工作通知要求,我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制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浙江省商务厅网站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8年9月7日前反馈至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王雪莲 电话:0571-87050826 传 真:0571-87051554 电子邮箱: swtwxl@163.com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18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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