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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启动第六批“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05 14:4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商贸发展处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6号)和《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商务联发〔2017〕60号)要求,加强老字号挖掘和保护,推动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近期我厅启动第六批“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

本次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结合省委省政府“10+1”传统产业改造和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发展要求,重点挖掘并支持传统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餐饮旅游业以及丝绸、黄酒等经典历史产业等企业申报。拟申报浙江老字号的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市商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与鉴别,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省商务厅,最后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审查并进行认定公示。

浙江是最早推动老字号保护发展的省份。早在2008年,原省经贸委就在全国率先开展老字号保护。2010年省商务厅组建后,一直把保护发展老字号作为重要工作,在建立认定保护机制、实施走出去战略、搭建展示展销平台、成立省级协会等多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至今,我们已经开展五批浙江老字号认定,经过挖掘和保护,老字号数量不断增加,企业也不断传承创新发展。截至2017年底浙江拥有中华老字号91家,居全国第四位,浙江老字号461家,涌现楼外楼、胡庆余堂、张小泉等一批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

通过第六批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我厅将培育一批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浙江老字号,更好地服务“四个强省”“六个浙江”建设。

附件:1.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浙江老字号”认定和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pdf

          2.浙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及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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