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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1 17: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

 各市商务局(委)、义乌市商务局,省级外贸公司: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我厅共同承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将于2018年6月7日-10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招展工作,提升参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自2002年起已连续成功地举办了十六届,规模、档次、成效逐届提升,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特色,被列为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之一,已成为中国四大进出口博览会之一。第十七届消博会共设展位3000个,设玩具及文体用品馆,家居及个人用品馆,工艺及节日用品馆,进口商品馆及外贸服务和跨境电商展区。本届消博会将进一步加大招展与招商力度,参展企业将来自近20个省(市)、自治区和10多个国家和地区。预计到会客商将达到30000名。

二、组展方式及要求

本届消博会全省展位计划数为930个,各市具体任务(见附件1)。为更好地突出展会专业性,强化日用消费品的产业链招展,本届消博会由组委会统筹招展,各市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关指导。

(一)招展方式及扶持办法。本届消博会将在组委会统筹下,以市场化招展为主。即由组委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专业招展机构承接消博会招展及部分管理服务工作。专业机构根据组委会具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将参展企业名单及时反馈。组委会经过审核后提供给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参展企业名单再次审定,并对符合参展补助条件的企业(须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组委会下达的招展计划限额数内给予展位费补助。其他企业可享受的参展政策按照市场化拓展办法执行。

(二)展会现场运行模式。消博会为贸易型展会,旨在搭建贸易平台,为企业和客户贸易洽谈提供方便,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上新台阶。因此,除7号馆(消费型馆)外,其他馆展览现场一律不得零售,违者将被取消参展资格。

(三)企业自主报名方式。除专业机构多途径招展外,组委会接受企业自主报名。报名表(附件2)由组委会统一汇总审核后,提供至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将报名渠道广泛告知企业。

三、参展费用

(一)展位价格:标准展(3M×3M)6000元人民币,特装展区(36平方米起租)每9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参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我省已经出台的资助及减免政策,各市要严格执行,不得加价收费。

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组委会展览部联系。

联系方法:

消博会组委会招展组

联系人:林智勇

电话:0574-87178169  13967858150

传真:0574-87327443

省商务厅

联系人:冯伟

电话:0571-87051783      

传真:0571-87051774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七届消博会浙江省内展位计划分配表

2、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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