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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释放!浙江省商务厅将与内蒙古开展哪些对口合作?

发布日期:2018-12-28 16:5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12月2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田永厅长带厅领导班子成员、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和部分盟(地)市分管领导来省商务厅开展对口合作对接。省商务厅副厅长徐高春、房立群,副巡视员陈建华与田永厅长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徐高春副厅长受盛秋平厅长委托签署了对口合作框架协议。厅办公室、财务处、市场建设处、贸发处、贸管处、外经处、电商处负责人参加座谈。

徐高春副厅长首先对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一行远道而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今年以来浙江省商务工作运行的基本情况,重点针对“九大攻坚战”、加快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田永厅长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幅员辽阔,与蒙古国、俄罗斯接壤,拥有18个边境口岸。同时“东林、西铁、南粮、北矿”,各类资源丰富。此次来浙江考察学习希望两省在电子商务、产业合作、服务贸易等方面优势互补,开展全方位的有效合作。

参会双方业务处室就跨境电商、外贸综合平台、市场采购贸易、外贸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消费促进、批零改造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进行了气氛热烈的探讨。最后双方签署《浙江省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建立对口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并合影留念。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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