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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丽水市莲城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点)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公示(7号)

发布日期:2018-10-22 13:3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商贸发展处

经丽水市商务局申请,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有关规定,丽水市莲城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点)(批准证书编号32300043)、丽水市城南加油点(批准证书编号32300013)已不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拟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传真至省商务厅商贸发展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邮编:310006,电话(传真):0571-87057547。



浙江省商务厅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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