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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长三角地区农超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9 15: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长三角

地区农超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省有关协会

为加强区域交流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产销衔接,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农产品流通链条,改善城市供应,服务“三农”,经研究,我厅与省农业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嘉兴市政府将于2017928日在嘉兴市举办第六届长三角地区农超对接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以“助推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引领鲜活农产品放心消费”为主题,搭建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产销合作大平台,促进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一体化,整合多方资源,通过现场展示、品牌推介和采购洽谈活动,促进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的产销合作和高效流通。

二、活动概况

活动名称:第六届长三角地区农超对接洽谈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农业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嘉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浙江省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江苏省商务厅、安徽省商务厅、江西省商务厅

举办时间:2017927日下午,采购商、供应商等代表报到(14:00开始),供应商布展(15:00-17:00);928日上午(830-1200),现场产销对接等活动,下午返回。

举办地点:嘉兴市富悦大酒店(嘉兴市南湖区中环西路28号,电话:0573 -82198888)。

三、活动组织

1.供应商:省农业厅邀请优??请农村创业青年生产基地90家,省商务厅邀请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新疆、吉林优质农产品生产商各5家,浙江省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邀请云南、广西优质农产品生产商各5家,合计220家。主要品种为生鲜及其他食用农产品。

2.采购商: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省商务厅(委)各邀请20家,省商贸业联合会、省农产品流通协会、省电商促进会、省餐饮协会、省高校后勤协会各邀请8家采购商,全省商务系统邀请100家采购商,合计220家采购商。

3.嘉兴市政府负责做好嘉宾客商接待、交通组织和会场服务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活动组织保障工作水平。

四、布展要求

以展示+推介的形式进行,制作、发放农超对接信息手册,建立联系网络,提高对接的针对性和长效性。

1.请供应商提供企业标识(logo)、两张图片和2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材料及联系方式,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要提供有关认证证书扫描件。以上图片、文字材料于9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直接发送会务组邮箱:zapca2012@163.com会务组将为参展企业免费制作宣传展架(1.8*1)和农超对接信息手册。

2.农产品供应商必须携带实物样品以及宣传资料于9271700前布展完毕;采购商携带介绍资料参展。

五、参会代表

长三角地区及部分省市区政府部门代表,我省各市商务、农业、团委及有关商协会相关负责人,供应商、采购商及新闻媒体代表。原则上每家企业或单位派1名代表参会,活动总人数控制在500人左右。

采购商代表为大型连锁超市企业、餐饮企业、省高校后勤企业等消费大户的采购经理;供应商代表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共青团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我省各市采购商家数安排:杭州20家,宁波15家、温州15家、嘉兴15家、湖州5家、绍兴6家、金华6家、衢州4家、丽水4家、台州6家、舟山4家。

请各市商务部门、省有关协会按要求做好采购商及部分供应商的组织工作,并于95日前,以市(协会)为单位向省商务厅报送采购商信息汇总表(附件1)、供应商信息汇总表(附件2),包括行政、协会参会代表信息,以便会务组及时制作第六届长三角地区农超对接信息手册以及安排会务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  赵翊舟、黄维生

电 话:0571-88055847183571133088640978713757125937

  箱:zapca2012@163.com(包括本次上报省商务厅的材料)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处  戴振海、沈肖敏、陈如长

电 话:0571-870575941377783073787056928150688817778705810917757169733

联系人:省农业厅  吴力(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话:0571-8675709313735520369

  箱:957212853@qq.com

联系人:共青团浙江省委  廖蓓蕾

  话:0571-8517419613566132388

  箱:zhejiangqnb@126.com

附件:1.第六届长三角农超对接洽谈会采购商信息汇总表

2.第六届长三角农超对接洽谈会供应商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7825

(市场建设处供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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