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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各市、扩权县(市、区)商务局(委)、省级外贸公司:

  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义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商务厅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国际性展会。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特设“浙江制造”主题馆、百货精品馆,设国际精品专区、山海协作来料加工妇联专区、电子商务及贸易服务专区、新零售专区、宠物用品专区、锁具专区、“创意义乌”设计展区、智能生活方式专区等8大专区。为做好招展工作,提升参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展会名称:第二十三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

  展会时间:20171021-25

  展会地点:义乌国际博览中心

  展会规模:设国际标准展位4500个,面积10万平方米

  展区内容:共设五金、机电机械、电子电器、日用品、工艺品、文化办公、体育及户外休闲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饰品及饰品配件、玩具、宠物及水族用品、汽车用品、智能生活方式等十四大行业。

  二、参展形式

  为进一步扩大区域交流与合作,提升义博会层次,更好地展示我省日用消费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义博会在促进我省日用消费品企业生产与外贸出口方面的积极作用,打响浙江品牌,义博会将按照划行归市原则,在各展区安排一部分展位,供各名牌企业及省级外贸公司参展。请有条件的市商务局将义博会列为本年度重点支持单位,设立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组织本地相关行业的优质生产企业参展,邀请优质贸易采购商参会。

  三、参展费用及政策

  (一)收费标准:标准展位9800个,光地展位1000/平方米,双开展位加收1800/个。

  (二)优惠政策:

  1、特装优惠

  (1)申请6个展位及以上的特装企业可给予 10%的优惠。

  (2)申请10个展位及以上的特装企业可给予15%的优惠。

  (3)申请16个展位及以上的特装企业可给予20%的优惠。

  注:以上二项优惠不含双开口费

  2、品牌优惠

  (1)拥有(有效期内)国家驰名商标优惠的企业,由国家工商局认定的按照30%优惠,由司法认定的按15%优惠;

  (2)拥有省级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知名商号企业优惠10﹪;

  (3)拥有地市级知名商标或地市级名牌产品的企业优惠5﹪。

  注:以上三项优惠不含双开口费。

  3、老客户优惠

  (12006年后累计参加义博会3届或者4届,本届报名参展的老企业,可享受5%回馈优惠。

  (22006年后累计参加义博会5届以上,本届报名参展的老企业,可享受10%回馈优惠。

  注:以上优惠均不含双开口费

  4、领军企业优惠

  (1)全球500强企业参展展位费(限36㎡)免费(中国总代理以上)

  (2)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对外贸易500强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50%(限36㎡)。

  注:以上优惠均不含双开口费

  以上4项优惠政策办理说明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办理顺序按:提前交款优惠→特装优惠→品牌优惠、老企业优惠、领军企业优惠。

  (2)品牌优惠、老企业优惠、领军企业优惠政策各项不重复使用,参照高优惠政策执行。

  (3)享受品牌优惠、老企业优惠、领军企业优惠,须在缴纳展位费时,凭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老企业凭行业负责人及所属部门经理、财务部审核依据)逾期不再享受。

  四、说明

  (一)请各市商务局按照义博会行业划分,指导各参展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并汇总,于201782日前报义博会执委会办公室相应人员。

  (二)请各市商务局于2017年107日前,将带团考察人员、有意向以采购商身份参会的外贸企业、商贸企业等人员信息,汇总填报《采购商报名表》、《参会考察报名表》(见附件23)后报义博会执委会办公室,便于落实参会接待事宜。

  五、联系方式

  (一)义博会执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义博会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参展参会事宜陈国松

  电话:0579-85415255

  传真:0579-85415402

  手机:13867958402

  义博会官网:www.yiwufair.com

  联系人:综合会务事宜刘菲

  电话:0579-89926987

  传真:0579-89926966

  手机:13506899562

  (二)浙江省商务厅贸发处

  联系人:冯伟

  电话:0571-87051783

  附件:

  1. 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2. 23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

  3. 23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参会考察报名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7721


附件下载:17072508224635358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