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各市商务局(委):
为做好商业特许经营年报报送、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年报报送
商务部开放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能报送。请各市商务局(委)及时通知本地区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督促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时完成年报报送工作。各企业一律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http://txjy.syggs.mofcom.gov.cn)报送年报。
二、加强备案管理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特许经营宣传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95号)要求,加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社会宣传,并开展监督检查,整顿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三、遴选典型案例
按照商办流通函〔2017〕95号要求,遴选本地区1–2家优秀特许企业典型案例,并填报相关表格和案例材料。表格及案例撰写说明可在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建立联系制度
为方便企业及时互动咨询,我厅已建立全省商业特许经营QQ咨询服务群(115334084),微信咨询服务群(先添加abc87057587,获得认证后入群)。请各市商务局(委)通知当地备案企业加入该群。
监督检查报告、典型案例材料(含电子稿),由各市商务局(委)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省商务厅商贸发展处 朱德超、骆林勇
电 话:0571–87050859、87057587
传 真:0571–87057547
邮 箱:zhudechao9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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