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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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下午,人事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开展讨论。在集体学习前,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精神。厅党组成员胡潍康、朱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带头践行《通知》明确的领导成员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的要求。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感到,目前,管党治党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繁重。要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清醒自觉,要准确把握贯彻《条例》的鲜明导向。充分理解中央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问责,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的决心。大家表示,要把“以问责推动履职尽职,让失职必究成为常态”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想一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要求是否充分认清了,想一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态度是否坚决了,想一想加强作风建设和遵守党的纪律是否真正自觉了,想一想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是否切实到位了。 大家一致表态,作为人事部门的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的指示要求,敢于在选人用人上担当政治责任,创新选人用人方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努力为党组建强干部队伍,管好用好干部当好参谋。要从自我做起,从自身职责要求做起,从具体工作做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学习《条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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