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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商贸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部署会暨2016 宁波食博会筹备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0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杭州市经信委、义乌市商务局:

为研究部署当前商贸发展重点工作,推进商贸发展重点领域试点,经研究,定于83日在宁波市召开全省商贸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部署会,同时召开2016宁波食博会筹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筹备2016食博会

1、宁波市商务委介绍 2016 食博会筹备工作情况;

2、省商务厅通报各市展区抽签情况;

3、各市对组展工作交流发言。

(二)部署商贸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

1、省厅商发处通报上半年商贸发展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领域试点工作。

2、部署名品进名店、流通改革、城市共同配送等试点城市绩效评估工作;

3、各地商务部门就重点领域试点工作交流发言。

(三)省厅分管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82日(星期二)下午6点前报到(因抽签食博会展位,务请按时报到),83日上午8:30时开会,会期1天。

地点:宁波南苑饭店(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号,总台电话:0574—87095888)。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杭州市经信委商贸发展对口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邀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杭州市经信委分管领导参会。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确定辖区内1-2个商贸发展工作基础好、能够承接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会。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认真研读《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商贸流通重点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71号,已下发并在省商务厅政务网、门户网站公布),提早做好准备,主动申报试点,并要求辖区内有关县(市、区)积极参与。

(二)请各市728日下班前将辖区内参会名单(附后)报我厅商发处和宁波市商务委。

(三)会务工作请宁波市商务委负责。

联系人:

浙江省商务厅  邱爽、楼肇良

电话:0571—870575468705082413958195057

传真:0571—87057547

 

宁波市商务委  费建明

电话:0574—87251095,18958270353 

传真:0574—87251095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浙江省商务厅

2016720

 

 

 

抄送:浙江中浙国际展览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