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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浙江省商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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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人员编写了《浙江省商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的意见。请组织人员认真进行研究,修改意见请于本月22日下班前书面反馈厅政法处,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浙江省商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许关中 电话:0571-87051572 传真:0571-87051554
浙江省商务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代章) 2016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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