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浙江省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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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组织浙江省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项目评审
2016年12月20日下午,我厅组织市场建设处、市场秩序处、外资管理处、信息化处、网络信息中心等处室(单位)组成项目评审组在杭州对 “浙江省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评审。评审组先后听取省租赁业协会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和运维工作的介绍,观看构架和功能的演示,并进行了认真质询和讨论。评审组认为,该平台是目前省内融资租赁行业唯一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不但提升了我省融资租赁行业信息化水平,为互联网经济时代培育我省融资租赁竞争优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且具有更为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亦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评审组同意该项目通过评审。 该平台的建设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充分发挥省租赁业协会作用,支持协会搭建包括融资租赁资产交易、资产登记、行业诚信建设等功能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的重要举措,符合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需要。 该平台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浙江省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复函》(浙商务建发〔2015〕4号)的要求,采用分步骤式开发、分阶段验收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从2015年5月份启动到2016年8月份上线试运行,基本建成了“政府监管、行业信用、交易服务”三位一体的省级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大平台,较好地满足了项目设计需求。监测系统、信用系统、服务系统三个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有机统一,具备了政府行业监测、企业诚信建设、行业综合服务的多层次功能。 目前,该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协会主体、资本参与、市场运作、团队管理”原则开展运行,在对接政府、企业、市场等方面初显端倪,初步实现政策和信息的共享。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的运作,在机制上实现了“线上线下,前台后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运营的模式。 评审组就下一步推进平台的完善和应用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根据商务部及浙江省商务厅有关特种商贸行业监管要求,继续完善监测子系统及其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功能,提升监测的行业覆盖面和数据有效性,为今后政府购买行业监测数据信息服务创造条件。二是进一步完善信用子系统与有关职能部门和数据中心以及第三方征信平台的对接,结合我省融资租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尽快完善信用子系统中的评价模块等功能,以更好促进行业自律建设。三要通过项目不断验证服务子系统的有效性,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系统参与主体的使用黏性。同时,加快该子系统与金融行业优秀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合作,进一步打造国内先进的租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我省融资租赁行业更好发展。四要进一步加强平台网络信息安全投入和建设,确保网站稳定安全。五要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风控、保密等制度建设,强化运维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平台规范、健康、安全运营。
(市场建设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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