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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6 09:5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浙商务法发〔201440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现印发《浙江省商务厅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浙江省商务厅

2014318

浙江省商务厅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商务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和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商务工作中心,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加强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商务立法,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推进全省商务法治建设,为全省商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着力推进商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明确目标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完善相关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商务重点工作进行考评,视情召开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座谈会,全面推进商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拟定《浙江省商务厅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浙江省商务厅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浙江省商务厅年度立法工作编制和实施规定》,视情修订《浙江省商务厅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问责机制,强化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做好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清理公告、国务院下放事项承接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阳光工程建设要求,配合做好权力清单认定工作;指导推进全省商务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做好行政审批一张网为重点的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工作;牵头做好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规定的清理工作,在做好本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市、县做好清理工作,及时报送清理工作情况;做好厅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二、加强商务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和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二类立法项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和《浙江省会展业管理办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调研评估和起草工作,加强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法工委和省法制办的沟通衔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浙江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调研评估工作;加强对商务系统全局性或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的调研,及时向省人大或省政府申报立法项目建议。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和指导,严格依法核定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公开化;配合做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落实《浙江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抓好商务系统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评查方式、方法,对程序的正当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裁量的合理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全面评查,督促评查发现问题的落实,促进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因行政复议违法或者不当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贯彻省信访局、省法制办《关于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与信访对接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争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探索行政复议决定上网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开展典型案例汇编和通报工作;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加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做好外商投资、对外贸易纠纷处理工作。

  五、加强商务法制宣传教育

  (一)开展法制教育培训。继续抓好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以培训、专题讲座、自学等方法开展普法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继续编印商务法制工作手册,供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和参考。

  (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对市、县(市、区)商务管理行政执法培训需求进行调研,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商务管理行政执法培训,切实解决执法主体适格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根据《商务厅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年度普法计划,明确2014年度商务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容、重点和要求。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活动,并结合法治浙江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商务法治建设的新闻宣传力度,有效推进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抄送:省法制办。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3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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