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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6 09: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委),省级外贸公司: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我厅共同承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将于201569–12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招展工作,提升参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自2002年起已连续成功地举办了十三届,规模、档次、成效逐届提升,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特色,被列为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之一,已成为中国四大进出口博览会之一。第十四届消博会共设展位4000个,设清洁卫浴展区、厅房用品展区、餐厨用品展区进口商品展区、跨境电商展区和外贸服务展区。本届消博会将进一步加大招展与招商力度,参展企业将来自近20个省(市)、自治区和10多个国家和地区。预计到会客商将达到30000名,其中跨国采购集团25家。

二、组展要求

消博会是我省目前规模最大、成效最好的贸易展会之一,经过十三年的培育,已渐趋成熟。组展要求如下:

1.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各类消费品出口企业参加本次博览会。从本届展会起,将取消家纺服装展区,其相关产品并入日用消费品展区;将增加餐厅及厨房用品展区;参展产品中不接受珠宝玉器产品和国内食品产品。

2. 积极鼓励出口品牌企业参展,提升展会整体形象。

3. 省级外贸公司要积极参展,利用消博会平台扩大成交。

三、参展费用

1. 展位价格:标准展(3M×3M6000元人民币,特装展区(36平方米起租)每9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

2.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参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我省已经出台的资助及减免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加价收费。

四、报名要求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部署并展开相关工作,落实筹备工作会议上布置的展位计划分配任务(附件1),并于48日前向消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市(地区)参展的展位数、参展企业名录及相关信息,同时抄送省商务厅外贸处。

需直接报名的企业可在消博会官方网站(网站地址:www.cicgf.com)中文网页展商专区栏目下载《参展报名表》(附件2)并报名,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组委会展览部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消博会组委会展览部  林智勇

  话:0574–8717816987178078

  真:0574–87327443

电子邮件:cicgf@cicgf.com

 

联系人:省商务厅外贸处  冯伟

  话:0571–87051783

  真:0571–87706163

 

附件:1. 第十四届消博会浙江省各地市展位计划分配数

2.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53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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