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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的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2014-09-26 16:3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的公示通告

浙江省商务厅

 

为引导全省开发区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热潮,再创开发区发展新优势,省商务厅牵头在全省开发区内开展了开发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并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开发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96号)。根据通知要求,各开发区积极上报试点方案。

日前,省商务厅组织了省委政研室、省编委办、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省级部门的有关专家,在认真听取各申报单位陈述基础上,对上报的试点方案进行了现场评分和共同认定。现根据评审结果,将拟例入全省开发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试点范围的开发区及试点内容公示如下:

开发区                     试点内容

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推进开发区生态化建设

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改革

海宁经济开发区

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推进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宁波保税区

推进进口贸易改革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舟山保税港区

贸易投资便利化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

桐乡经济开发区

推进要素资料全球配置改革

丽水经济开发区

推进开发区生态化建设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智慧园区)

公示时间从2014926日至10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机关党委或开发区处反映。

机关党委联系人:杨学福    电话:0571-87051834

开发区处联系人:陈芳芳    电话:0571-87052175

特此通告。

2014926

(开发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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