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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创建对象和培育对象名单的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2014-10-30 15: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根据《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再创浙江新优势加快建设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的实施意见》(浙商务联发〔201466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86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市推荐、省级相关部门会审的基础上,充分考核商品市场的品牌集聚、价格指数、展示交易、物流配送、国际采购等各方面情况,拟认定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创建对象,浙江东阳中国木雕城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培育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创建对象

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

2.  四季青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

3.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绍兴中国轻纺城)

浙江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培育对象

1.  浙江东阳中国木雕城有限公司(浙江东阳中国木雕城)

2.  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舟山国际水产城)

3.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南浔建材市场)

公示时间为20141030-117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机关纪委或商发处反映。

  

机关纪委联系人:杨学福    电话:0571-87051834

商 发 处联系人:潘国帅    电话:0571-87057568

特此通告。

                          

浙江省商务厅

20141030

(商发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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